2026 年第 22 周 · 银行合规周报

这一周,政策端相对平稳,处罚端继续盯住信贷真实性

适读岗位:合规 / 风险 / 授信管理 / 零售金融 / 普惠金融 / 内审 / 分支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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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周,银行合规条线没有看到新的重磅监管文件密集落地。

但这并不意味着监管信号变弱了。相反,从金融监管总局行政处罚公开表看,处罚仍然集中在几个老问题上: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无真实用途、虚增业务规模、票据贸易背景审查不严、个贷和按揭资料审核不严、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这些问题看起来很分散,放在一起其实是一条线:

监管不是只看贷款有没有发出去,而是看这笔贷款从客户、用途、资金流、贷后检查到责任人,能不能证明它是真实的。


一、本周监管信号:没有新文件,也要看监管重心

5 月 29 日,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发布消息,丁向群同志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书记。

这类组织人事信息,不宜直接解读成具体监管政策变化。对银行合规部门来说,更实务的做法是保持观察:后续总局层面的会议、讲话、专项工作部署、现场检查重点,是否会出现新的表述或者新的排序。

从本周公开信息看,银行合规实务层面暂未出现类似上一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通知那样的新增重磅文件。因此,本周更值得做的不是“追新规”,而是消化前期监管要求,并结合本周处罚信号做回头看。

尤其是信贷业务。

上一周小微金融服务通知强调“稳投放、优结构、提质量、可持续”。到了本周,处罚公开表继续提醒银行:只要贷款真实性、资金用途、贷后管理、分类和员工行为没有管住,业务支持就容易变成风险暴露。

所以本周的监管信号可以概括为一句话:

政策端没有新的大动作,处罚端仍在提醒银行把信贷基础动作做实。


二、本周处罚观察:信贷问题还是从“真实性”被打穿

1. 无真实用途、虚增规模,是信贷合规里最危险的信号

河南监管局披露的处罚中,渤海银行郑州分行涉及多项问题,包括发放无实际用途存单质押贷款虚增业务规模、贷款归还本行银承垫款、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滚动开票虚增业务规模、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查不严、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股东等,机构被罚 350 万元,多名责任人被警告或罚款。

潍坊监管分局披露,恒丰银行潍坊分行涉及违规发放无实际用途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机构被罚 45 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这类问题比普通材料瑕疵更严重。

因为它不是“资料不完整”,而是贷款本身的业务目的出了问题。贷款如果没有真实用途,或者被用来虚增规模、归还垫款、滚动开票,就说明业务已经偏离了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意,变成了规模调节、风险腾挪或者报表美化工具。

对银行来说,这类问题不能只靠贷前材料补充解决,必须回到三个问题:

客户到底有没有真实融资需求;
贷款资金最终去了哪里;
这笔业务是否被用来掩盖另一笔风险。

2. 贷款“三查”仍然是处罚最稳定的入口

本周多个处罚都指向贷款“三查”和贷后管理。

天津监管局披露,天津银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员工管理不到位及员工从事违法活动、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被罚 90 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12 年或被警告。

汉中监管分局披露,陕西汉中农商行铺镇支行因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被罚 30 万元。

清远监管分局披露,广东阳山农商行因贷款贷前调查及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 30 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阳江监管分局披露,广东阳春农商行因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 45 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

阜阳监管分局披露,太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被罚 60 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这些案例放在一起看,三查不到位往往不是一个独立问题。它后面经常跟着资金挪用、用途不实、贷后失守、员工行为异常,甚至案件信息报送问题。

银行内部如果只把“三查”理解成流程节点,就容易把检查做成材料检查。监管真正看的,是三查有没有发现问题、有没有阻断风险、有没有留下可追溯证据。

3. 个贷、按揭和房地产渠道,也在被继续关注

河南监管局本周披露的处罚里,还有一组与房地产和个贷相关的问题。

农业银行郑州分行、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以及相关责任人,因对辖内机构向房地产中介机构支付佣金问题管理不到位受到处罚。民生银行郑州分行因违规向房地产中介机构支付佣金被罚。渤海银行郑州分行的处罚中,也包括个人按揭贷款贷前对资料审核不严,未发现首付款凭证虚假。

周口监管分局披露,邮储银行周口市分行涉及项目贷款资金回流、贷后管理不到位、未发现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不审慎,被罚 75 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这说明房地产相关业务虽然不像前几年那样处在扩张周期,但合规风险仍然存在。尤其是中介合作、按揭首付款真实性、个人住房贷款资料审核、项目贷款资金流向,仍然容易成为检查切口。

这类问题的关键,不是有没有合作名单、有没有审核表,而是银行能不能证明:

中介费用支付有合规依据;
首付款来源真实;
按揭资料不是形式审核;
项目贷款资金没有回流或被挪用。

4. 股东、关联交易和员工行为,正在和业务风险一起出现

本周处罚里,还有一些不完全属于传统信贷“三查”,但同样值得银行关注。

蚌埠监管分局披露,蚌埠农商行因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批准被罚 40 万元。

阜阳监管分局披露,安徽阜南农商行因未对股东入股资金来源进行严格审查被罚 38 万元。

厦门监管局披露,厦门翔安民生村镇银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 60 万元。

这些问题提醒银行,监管看风险不会只看单笔贷款。它会继续往上看治理结构、股东资金来源、关联交易审批,往下看员工行为、业务经办和贷后动作。

也就是说,风险如果出在前台业务,最后很可能会追到治理和管理;风险如果出在治理和人员,最后也会反映到具体业务。


三、本周建议动作:先做三件小事

1. 做一次“贷款真实用途”抽查

建议本周优先抽查三类贷款:

第一类,无真实经营流水支撑,但短期内新增或周转较快的贷款。
第二类,贷款发放后快速转给关联方、股东、供应商或异常账户的贷款。
第三类,涉及票据、保证金、贴现、存单质押、贷款归还本行垫款的组合业务。

抽查时不要只看贷款用途说明,要看资金流向、合同背景、发票或订单真实性、贷后检查记录是否能互相印证。

2. 做一次“房地产渠道和个贷资料”回头看

本周处罚里,房地产中介佣金、按揭首付款凭证虚假、个贷办理不审慎都有出现。

建议个金、零售、消保和合规条线联合看三点:

是否存在向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合规支付费用;
按揭首付款来源和凭证审核是否留有实质核验记录;
个人经营贷、个人住房贷的贷后用途监测是否只是形式动作。

这件事不需要一上来做大专项,先抽样看 20 到 30 笔近一年业务,往往就能看出流程是否真实运行。

3. 做一次“治理类问题”小排查

对中小银行来说,本周的股东资金来源、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批准,也值得单独看。

建议董办、风险、合规一起确认三件事:

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是否均按授权和董事会程序履行;
股东入股资金来源审查材料是否完整、真实、可追溯;
关联方名单、授信名单、交易名单是否能互相匹配。

这类问题平时看起来离一线业务远,但一旦被监管点到,往往属于治理缺陷,不容易用“经办失误”解释过去。


四、下周关注事项

第一,继续关注金融监管总局后续会议、讲话和专项工作部署。组织人事信息本身不直接等于政策变化,但后续监管表述值得跟踪。

第二,继续跟踪行政处罚中贷款“三查”、资金用途、无真实用途贷款、虚增规模、票据贸易背景、员工行为管理是否继续高频出现。如果连续几周出现,就不能把它当个案看。

第三,延续上一周小微金融通知,关注地方监管是否对小微金融“提质量”、数据抽查、贷后管理、第三方合作、自主风控提出更细要求。

第四,建议把本周处罚至少转成一份内部检查点。不要只记录“某某银行被罚”,而要追问:如果监管来查本行,同类业务会调哪些材料、问哪些岗位、看哪些资金流水。


本周一句话

信贷合规不是把材料补齐,而是能证明客户真实、用途真实、资金流真实、贷后动作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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